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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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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后勤管理处议事规定
2014年10月24日 10:13:09 张钊  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

1、后勤管理处工作中的重大工作事项和问题须经处长办公会(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勤管理处重大工作事项和问题应由后勤管理处讨论决定,分工负责,逐级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处长办公会(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根据后勤管理工作规定,按分工负责逐级贯彻落实,后勤管理处内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参会成员本人对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做出决定后必须按照组织原则无条件执行。

3、处长办公会议程序:

(1)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议题,议题在会前由各位处领导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或办公室征求处领导意见,由办公室汇总后交由处长确定会议议题,并根据需要明确各项议题的汇报时间,以及议题的重点准备和列席人员。

(2)办公室应在会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处领导和列席人员。

(3)办公会议事程序: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列席会议的有关同志作必要的汇报,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归纳集中议事结论,作出决定。

(4)会议由综合管理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办公会议事结果形成会议纪要,送处领导审阅,由处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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